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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莒县“乡村著名行动”道路命名工作指引的通知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8-08-27|浏览次数:171

一、乡村道路命名工作是如何分工的?

答:此次出台的《莒县“乡村著名行动”道路命名工作指引》明确由县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道路命名更名、标志设置的统一筹划、组织协调和地名备案公告等工作。村内道路命名更名、标志设置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负责。

二、乡村道路命名由哪个部门提出命名申请?

答:命名方案经过征求意见和充分酝酿后,首先由道路所在村的村“两委”向乡镇(街道)提交道路命名申请。经乡镇(街道)研究同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县民政部门提交道路命名申请。

三、乡村道路名称由哪个部门来进行批准?

答:县民政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申请后,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等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向县人民政府提交请示,由县人民政府进行批准。

四、乡村道路名称被批准后还有哪些后续工作?

答:乡村道路名称被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县民政部门还需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完成道路命名备案和发布道路命名公告工作。

五、乡村道路标志如何设置?

答:设置道路标志要符合《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道路所在村村委会及时规范设置,道路标牌设置需在县人民政府批准下发之日起30日内完成。

解读单位:莒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0633-6231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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