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政办发〔2024〕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和国家、省、市属驻莒各部门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
《莒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3日
莒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抢抓政策机遇,推动我县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供给端和消费端双向发力,打好政策组合拳,着力提升重点领域设备水平,畅通消费品更新换代链条,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助推全县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0.94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机动车注销量达到3300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8∶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以上。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稳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1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高水平工业技改工程
1.提升产业高端化水平。引导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更新换代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助推县域工业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加快新能源、新材料等制造业应用先进适用设备,推动设备向高端、智能、绿色、安全方向更新升级。每年推进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100个左右,推动规上工业能耗强度、污染物排放“双降”。(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提升产业智能化水平。推进企业应用5G、大数据等技术对现有生产、服务和管理方式进行数字化、网络化升级改造,全面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培优工程,按照“市级平台—省级平台—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国家级双跨平台”梯次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5个以上。推动危化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机器人替人,以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到2025年,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数量达到5家。(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3.提升产业绿色化水平。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本依据,鼓励企业应用能效二级及以上节能设备。落实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加快推广能效达到先进水平和节能水平的用能设备,鼓励电力、水泥等行业企业开展碳捕集与利用工艺设备应用。以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积极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加强能效标杆引领,工业新建(扩建)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项目和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用能设备。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聚力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到2025年,市级绿色工厂达到16家、省级以上绿色工厂达到7家。(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实施多领域装备更新工程
4.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以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推进公共供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到2027年,完成32套二次供水设备及水表、水泵等设备更换。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基本完成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任务。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淘汰低效能设施设备。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加快建筑领域设施更新改造。以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用能设施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累计完成存量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以上。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加快完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推动交通运输设备转型。推进城市公交车、环卫车、邮政用车、出租车等车辆电动化替代。支持莒县公共交通设备更新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快构建新型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4年底,全面淘汰城市公交柴油备用公交车,实现主城区在线运营公交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到2026年,完成90辆公交车、服务保障用车的设备升级及车辆更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混凝土搅拌车更新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鼓励支持电动、LNG、甲醇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交通车辆发展。(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升级。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制定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5%以上;到2027年,累计报废农业机械300台(套)。加快粮食烘干设施基础建设,统筹已有烘干设施装备改造提升,淘汰燃煤型粮食烘干设备1台,实现粮食烘干绿色化。(牵头单位:县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8.提升职业教育领域设施水平。鼓励职业学校围绕学科、专业发展水平和科研需求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统筹使用各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职高水平专业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设备更新,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主要用于职业教育设备更新。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及时更新不符合需求的老旧设备1561台(套)以上。(牵头单位:日照市农业学校、县教育和体育局)
9.提升文旅领域设施水平。统筹考虑文旅娱乐、住宿设施、 餐饮服务等需求,全力打造“三千年古城、四千年银杏树、五千年文字”文化名片。推进莒国古城、浮来山等景区基础设施、运营保障体系建设及设备升级。拓展文旅消费新场景,推动房车、旅游车辆等旅游装备和数字文化新业态设备更新购置。保障房车营地建设,不断夯实文旅发展基础,持续提升旅游服务实力,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质量。推动文化场地演艺设备、广播影视设备、出版印刷设备等升级改造。(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
10.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等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检查检验、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医疗设备、信息化设施更新改造达到170台(套)以上,病房改造8.98万平米以上。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行动,2024年重点改造提升120个薄弱村卫生室;到2026年底前,全县按人口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普遍实现能力提升。(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1.推进公共机构设施设备节能改造。聚焦公共机构空调、照明、电梯和车辆等重点用能设施设备,开展节能减碳改造和电气化改造,推动实施公共机构综合能效提升项目,促进公共机构实现成本节约、能效更优。加大节水改造力度,进一步普及节水器具,提升公共机构水资源利用效率。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合同节水等市场化机制实施设备更新改造,探索小散项目集中整合托管模式。(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程
12.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深入贯彻落实市级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参与开展促消费活动,加大促销优惠力度,推出降价让利、赠送保养等举措。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政府新购置车辆应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要求,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要求,依法依规淘汰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动充电服务网络向乡镇和农村延伸。(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
13.开展家用电器以旧换新。深入贯彻落实市级家电以旧换新措施方案,指导家电销售企业聚焦绿色、智能、适老方向,对接厂家推出更多适销对路产品。积极参与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进活动,通过政府引导、厂商让利等多种方式,发放“以旧换新”消费券等,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参与开展“以旧换新”等各类促消费活动。每年组织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2场以上。(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14.推动家具家装换新。引导家装生产、流通企业深挖家庭前装后装局部改造等市场需求,鼓励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推广集成场景化定制,促进智能家居消费。每年举办1场以上家居家装展会。支持餐饮场所加装燃气灶具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实施高品质供给升级工程
15.提升高端装备供应能力。支持节能环保装备、农机装备、医疗装备等产业发展,引导企业加强高端产品研发制造,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供给能力。积极组织企业参加重点领域设备供需对接会,支持装备制造业企业提量增效。(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6.提升产业创新能力。聚焦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全力支持产业共性技术攻关,力争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发挥高校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平台作用,推动更多优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牵头单位:县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7.提升产品质量品牌。积极引导企业参与“好品山东”建设,引导企业参与“好品山东”品牌产品、“山东制造·齐鲁精品”宣传活动,加快推动品牌宣传和建设。依托“山东制造·云上展厅”平台,将符合国家标准的好设备大力推向全国市场。(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实施高效能循环利用工程
18.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废旧物资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支持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建设,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便民地图。到2024年底,新建(改造)再生资源回收站点4个;到2025年底,实现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探索利用电商平台设立“线上回收站”,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进一步规范提升废旧商品回收处置和信息管理平台应用管理,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办公家具等废旧物品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9.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水平。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引导企业开展报废汽车、废旧家电上门取件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园区、企业持续提升回收拆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企业争创省级循环资源产业园和分拣中心、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
20.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鼓励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推广“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完善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充分释放二手商品绿色消费潜力,让闲置品“物尽其用”。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活跃二手车市场,针对重点市场全力拓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21.推动发展装备再制造产业。推动产业基础较好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推进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探索在风电、光伏等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引导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2.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鼓励废塑料、废橡胶、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积极申报规范条件企业,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建设再生材料使用情况信息化追溯系统。推广应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对符合条件的推荐申报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
(六)实施全方位标准提升工程
23.落实完善产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推动先进适用标准衔接。实施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
24.推动产品技术标准实施提升。支持企业主导和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提升标准化水平。组织开展标准宣传,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引导消费者按照安全年限使用和更新家电,及时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家电产品。(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
25.强化循环利用标准实施。推动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有色金属、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实施。促进车辆、家电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等流通标准应用。积极培育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企业。(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领域出台具体方案,明确年度实施计划,细化工作措施,构建“1+N”政策体系。(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二)提高项目谋划实施质效。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部署,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项目谋划培训,持续开展全面深入摸底,精准谋划储备项目,分领域建立设备更新项目库。精确掌握各领域的优势和需求,加强政策梳理、对接和研究,统筹需求量大的更新设备和消费品市场资源,主动对接招引国内先进设备制造商落地投资,促进供需两端同步发力。(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强化财政支持。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各项专项资金等支持范围,支持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统筹用好现有渠道资金,向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数字化转型等重点方向倾斜支持。对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过程中发生的设备购置费用给予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技改专项贷”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对企业进口的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绿色低碳设备及关键部件给予财政贴息。对主导制修订高水平能耗、排放、技术等相关标准项目予以奖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落实税费优惠。精准高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企业购进设备、器具加速折旧,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严格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做好全方位宣传辅导。(牵头单位:县税务局)
(五)深化金融服务支撑。开展银企对接,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有效对接制造业企业,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持续深化金融伙伴机制,畅通政金企对接渠道。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对接碳金融、环保金融等项目库,开发针对性绿色金融产品,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六)增强要素保障。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保障。在符合土地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推动该类项目早日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附件:莒县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1+N”政策清单
附件
莒县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1+N”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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