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政办发〔2024〕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和国家、省、市属驻莒各部门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
《莒县推行加油站智慧物联数控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5日
莒县推行加油站智慧物联数控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加油站行业监管,有力打击加油站管理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偷逃税、虚开发票、“缺斤少两”销售、“倒卖黑油”等管理难点,建立加油站行业管理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促进成品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推行加油站智慧物联数控服务平台项目(简称“加油站平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突出“问题、目标、结果”三个导向,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严厉打击加油站行业违法经营行为,切实做好加油站税收、安全、质量等管理,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持续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加油站智慧物联数控服务平台项目,有力弥补加油站现有监管模式中在技术手段、管控质效以及部门协作方面存在的不足,实现对成品油市场的立体管控,构建源头治理、规范有序、合法经营、违法严惩的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体系。
三、工作原则
(一)数据共享原则。构建“五位一体”加油站智慧物联网监管体系,通过采集比对报税口、编码器、显示屏、抬挂枪信号、油罐液位仪数据,为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第一手实时监控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提升部门监管合力。
(二)联合惩戒原则。切实发挥县税务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作用,畅通线索移送渠道,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对加油站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三)依法处理原则。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对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加油站平台设备、阻碍执行公务、虚假申报偷逃税的加油站进行处理。
四、工作职责
(一)成立莒县加油站智慧物联数控服务平台项目工作专班。负责全县加油站平台全面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平台建设、设备安装、运行保障、监督指导等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政府采购手续办理及招投标工作,负责加油站平台招标合同内容审核把关、合同签订工作。
(三)县商务局负责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组织协调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相关工作。
(四)县税务局负责对瞒报收入、纳税申报异常、偷逃税的加油站进行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局等部门依法处理。协助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加油站平台招标合同内容审核把关以及招投标工作。
(五)县财政局负责平台设备安装后加油机计量检定、调修费用,每年平台建设及运行的资金保障工作;协助加油站平台的政府采购办理。
(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查处成品油的非法运输行为,从运输渠道打击非法油品流入。
(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成品油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及时与加油站平台工作专班办公室共享加油站新设、注销等基础信息。
(八)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非法存储、运输成品油,非法生产、销售伪劣成品油及加油站平台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意损毁、妨碍公务、涉油偷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不按规定销售散装汽油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加油站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依法查处加油站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对加油站内安全设施运行的监管工作;及时与加油站平台工作专班办公室共享加油站新设信息。
(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在销售、使用、维修加油机计量器具中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对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做好计量器具检定工作。
(十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加油站平台数据资源管理有关数据共享、政策咨询等工作。
(十二)县统计局负责加油站纳统工作。
(十三)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负责油气回收监管工作。
(十四)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加油站的日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五、工作内容
(一)基础管理。加油站工作专班负责新设加油站平台系统设备安装,监督加油站对已安装的平台系统及所属设备的安全保障。新设加油站安装设备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应同时到场,确保平台设备安全稳定安装。设备安装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安装平台设备后的加油机进行计量检定、调修。
(二)日常管理。加油站平台服务商应做好平台系统及所属设备升级、日常保养和维护等工作,及时处理异常数据,并将发现的人为干扰、破坏平台运行情况报告加油站平台工作专班。加油站对统一安装的平台设备负有保护职责,不得擅自拆解破坏,维修、装修、停用等情况需要提前向加油站平台工作专班报备登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报备停用的加油机要加贴“停用”标签。
(三)责任追究。1.加油站平台设备因非客观情况出现断电、断网、破坏易碎贴,干扰平台正常运行等情形的,服务商检修费用由加油站承担,连续两个自然月出现故意行为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相应联合惩戒。
2.加油站故意通过修改主板、修改计量器具等影响加油站平台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情形的,服务商应立即核实上报加油站平台专班办公室。加油站平台专班办公室根据情况联合有关成员单位在4个小时内赶到加油站现场核实、取证、执法。属于严重作弊行为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相应联合惩戒。
3.加油站发生虚假申报偷逃税等情形的,县税务局依法进行查处,涉及虚开发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局等部门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加油站平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按照方案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内容,严格履职担当,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密切沟通、互相配合,在工作推进、执法检查、线索核查、问题整改等环节,做到专项工作尽责到位、应对重要事件相互补位,确保分工明确、沟通顺畅、联管共治。
(二)坚持依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加油站平台数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要坚持职责法定,规范文明执法,依法简化程序,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情节严重的,要综合运用查封扣押、上限处罚、行政拘留、刑事立案等手段,维护加油站行业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
(三)强化工作督导,提高服务效能。各相关部门单位应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依据自身职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保障加油站平台平稳运行,深入推进加油站行业监管工作,设备安装须符合防爆等相关要求,不影响原设备安全系统,保证使用安全,确保全县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要畅通举报渠道,用好公开电话,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主动提供线索,形成全民监督、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成立加油站日常监管专班,实行实体化运转。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根据各自监管职责,指定专人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开展加油站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国家消费税改革政策落实。
附件:莒县加油站智慧物联数控服务平台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莒县加油站智慧物联数控服务平台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尹进华 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马清华 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刘荣杰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贾庆毅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于建忠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新勤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单伟杰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 斌 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邢玉宝 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光习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房文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宝华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
鲁 团 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崔兆吉 市生态环境局莒县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齐 鹏 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副书记、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专班在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马清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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